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2-071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国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下同)的代表二分之一(不含本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3年 1月 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国微转债”(债券代码:127038)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可转债的持有人,下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 2023年 1月 12日召开“国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国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下午13:3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债权登记日:2023年1月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2023年1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国微转债”持有人。上述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待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国微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下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负责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邮件、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须填写《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样式参见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西区15层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债券持有人如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16:30之前送达(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或电函请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收件地址及邮箱参见本通知“五、会务联系方式”。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23年1月7日上午9:00起至2023年1月11日下午16:30前将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通过传真、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zhengquan@gosinoic.com,并将原件邮寄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收件地址及邮箱参见本通知“五、会务联系方式”。
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对应的表决结果均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国微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不含本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人:阮丽颖
2、电话:010-82355911-8368
3、传真:010-82366623
4、电子邮件:zhengquan@gosinoic.com
5、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西区15层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七、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表决票
特此通知。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2月 28日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如果没有作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量(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止。
说明:
1、授权委托人应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不填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
3、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附件二: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登记表
姓名/企业名称 |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债券持有人账号 | 持有债券数量(张)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本人参会 | 参会形式 |
附件三: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附件三: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本人/本单位已经按照《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国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本单位对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1、请用签字笔或钢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用“√”标示表决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表决票的视为弃权。
2、表决票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有效。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元为一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